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
红寺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6年7月成立,是经吴忠市编委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直属全额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其余9名为工作人员。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岗位、财务办公室岗位,公务接待办公室岗位,公务用车办公室岗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和集中接待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3.根据规定和授权负责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及会务中心国有资产和房产的综合管理。
4.负责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和会务中心内办公用房、车库、道路、水、电、暖、通信、管网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和综合管理。
5.负责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和会务中心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管理红寺堡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寓及机关食堂。
7.承担四套班子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8.负责红寺堡区举行的大型活动接待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二、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红财发〔2018〕1号文件,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2522855.79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296.8元,包括人员支出1236796.8元,公用经费支出1027500元;项目支出10533600元。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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