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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03001/2021-0015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9
名称
关于政协红寺堡区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政协红寺堡区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政协红寺堡区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区政府承办政协红寺堡区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的提案共38件(6件重点提案)。截至目前,提案办结31件,需跨年度办理6件,无法办理1件,办结率81.6%,答复率100%。

(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6件)

第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文体局、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把特色产业培育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扩大特色产业规模, 提升质量和效益。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连续5年稳定在3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以上。黄花菜种植面积8.02万亩,产值达到6亿元。葡萄种植面积10.8万亩,品种数量13个,年加工能力3.5万吨,产出成品酒800万瓶,实现产值4亿元。肉牛滩羊饲养量分别达12.5万头、96万只,实现产值28亿元,规模养殖占比46%。先后打造“红漠”“千红裕”等40多个葡萄酒品牌,培育“滩羊坊”“兴茗萱”等13个黄花菜品牌,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9个,13家葡萄酒企业获得国家农产品有机认证。获得“西部天然富硒黄花菜示范基地”“中国最具有发展潜力葡萄酒产区”等荣誉称号。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0.82万亩、改造提升渠道10公里、新建农业生产路3公里,新建大拱棚362座、规模化养殖场12个,不断扩大产业基地建设。投资4.2亿元建成智能温室、科研培训等5大功能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第九代日光温室254座、智能温室1座,占地面积约2900亩。投资1.2亿元建设宁夏黄花菜大数据交易中心,拓宽黄花菜销售渠道、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区政府将持续完善扶持政策、争取项目资金、培育产业主体,开展品牌创建,推进三产融合,推动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6号“关于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监督管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结合“高峰岗”、“护学岗”、日常执法执勤等方式,对“老年代步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劝导+处罚”并重的方式,规范其交通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144起,其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6起,闯红灯6起,其他交通违法92起。召开座谈会,规范电动车销售及保险购买。充分利用新媒体,多样化、多形式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警告提醒。共开展主题宣传11场次,进企业21场次,进村部16场次,发放彩页5000余张等。区政府将持续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监督管理,争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报销制度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医疗保障局;协办单位:卫生健康局、人社局。

办理情况:一是县域医共体内,住院参保患者同一疾病治疗过程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明确的双向转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向上转累计计算起付线,累计起付线总额不超过所就诊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向下转诊时不再重复收取起付线,助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二是积极推动共享医疗服务资源,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需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核定为涉及诊治同种疾病的同类检验检查原则上不得在不同成员单位间重复进行。紧密型医共体内的共享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为就诊患者提供检验检查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三是强化信息服务,推进建立完善县域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心电等远程服务。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服务模式,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缺乏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

第18号“关于解决罗山葡萄示范园肖家窑七家酒庄生活用水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工业商务局、水投公司。

办理情况:投资2143.26万元,实施红寺堡区肖家窑葡萄种植基地人饮工程,新建水质净化处理车间厂房1座、加压泵站1座、蓄水池1座,铺设输水管道3.28公里等,有效保障葡萄基地生活及生产用水,为肖家窑片区葡萄产业提供水源保障。目前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预计10月上旬开工建设,2022年7月完工。

第30号“关于合理调整水价,减轻学校经济负担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发改局;协办单位:水务局、水投公司。

办理情况:按照《关于制定红寺堡区城乡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9月起学校水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减轻学校用水经济负担。

第38号“关于对餐厨垃圾处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协办单位:住建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办理情况: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备存放餐厨垃圾的容器,分类存放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与环卫服务中心签订餐厨垃圾收集协议,明确规定餐厨垃圾必须统一收集,截至目前已签订460余份。统一收集的餐厨垃圾全部运往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加大对餐厨垃圾违规处置的监管力度,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对巡查发现的1起餐厅将产生的餐厨垃圾擅自排入下水井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其他提案办理情况(32件)

第2号“关于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规划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工业商务局;协办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办理情况:围绕红寺堡区域优势、交通优势及资源优势,在“十四五”服务业规划中,做好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现已规划建设交通物流园,将统筹加快建设,并引导、鼓励辖区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聚,加速推进物流企业重组整合,共享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积极对接客商,邀请实力雄厚的企业来红考察商贸物流项目50余批次,谋划包装商贸物流项目4个。积极组织3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目前,宁夏平头羊冷鲜肉有限公司通过现代物流项目评选,等待吴忠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项目建成投资后,将有力促进我区商贸物流发展。

第3号“关于加快综合客运站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红寺堡区综合客运站项目总投资5431万元,目前完成投资4077万元,按一级客运站技术标准建设,占地面积57756平方米。综合客运站项目已基本完工,争取在10月底投入使用。综合客运站智能化工程目前已完工,正在调试设备。红寺堡区兴盛街(燕然路—民族街)新建工程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安装路灯,预计10月份完工。综合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已完工。综合客运站建成后将直接带动火车站、客运站板块物流、人流、现金流的转变,将极大的拓展现有城北区域的规模,为城北片区发展带来新契机。

第4号关于382乡道(滚新路)与304省道交汇处道路扩建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列入交通厅十四五项目库,由厅局组织实施,争取在2023年开工建设。

第5号“关于在兰陈公路(上源村与东川村段)建设跨肖家窑沟和洪沟桥梁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目前暂无资金实施,正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第7号“关于加强小区管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新民街道办;协办单位: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结合创城创卫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多次深入各小区检查督促物业提升保洁质量,强化安防建设,维护基础设施,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整治乱堆乱放、乱张乱贴、私接电线,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提升居民满意度。同时,组织对物业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逐步提升业务素质。联系维修公司,对罗山花园、鹏胜花园等350户楼顶漏水问题予以维修。

第8号“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协办单位:新民街道办。

办理情况:一是对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停车位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规范、不合理的停车位重新规划。截至目前,重新规划停车位300个,整改50个。二是对城区主要人流密集区增加停车位供给,其中博大周边174个,综合市场周边140个,人民医院周边122个,金水街480个,罗山路635个,团结街570个,燕然路750个,德水街1250个。三是大力兴建地下停车场,2021年新建住宅小区全部配套地下停车场,其中燕然华府新建地下停车位522个、梧桐苑新建地下停车位493个、海龙湾新建地下停车位432个、金水名都新建地下停车位533个。

第9号“关于切实解决供暖问题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协办单位:供暖公司。

办理情况:一是实施红寺堡区2021年供暖工程,新增换热站三座,改造一级供热管网2800米、二级管网3280米,增加钢筋混凝土补偿器井,增加和更换分段阀、主阀、补偿器及固定支墩改造,现已开工建设。项目批复资金4440万元,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目前项目进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预计10月底前完工。二是谋划建设智慧供热系统,将终端用户、换热机组、出水锅炉无线互联,系统自控,时刻保持热平衡的最佳状态,达到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目的。目前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三是严格按照供暖管理条例加强对供暖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服务质量。

第10号“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协办单位:卫生健康局。

    办理情况:以食品批发市场、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并悬挂警示语,严格落实保健食品分类摆放、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存在诸多问题的销售网点,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第11号关于为村卫生室实施统一供暖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财政局、各乡镇。

办理情况:赴榆林、鄂尔多斯、银川等多地实地考察了空气能热泵项目,现正在论证。若空气能热泵供暖既环保又廉价,费用低于煤炭供暖费用,将逐步安排村卫生室安装空气能热泵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第13号“关于加强农产品供应链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办理情况: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全区397个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探索推进“一图两账两查三表三检三书”监管模式,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农资门店、批发商、农村小商店等90家次。开展农药使用安全知识培训3期,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38人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样检测方式,对玉池、乌沙塘等种植基地和中小学生营养计划午餐蔬菜进行例行抽检,抽取蔬菜样品215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为98%以上,出具农产品质量合格证32000张。加强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派驻2名专职人员开展检疫工作,检疫合格牛羊肉及产品17.8万公斤。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70家农资门店、79家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追溯设备。积极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大型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

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密织全链防护网络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团委、卫生健康局。

办理情况:对红寺堡区九所中学、七所小学和五所乡镇中心小学的42448名学生近视现状进行了普查,分析学生近视原因。一是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二是举办2021年红寺堡区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培训班,要求学校保证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三是实施视力健康测试工作,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预防近视措施。四是加强课外锻炼,有效缓解用眼压力。

第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乡村振兴局;协办单位:组织部。

    办理情况:制定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结合常态化“四查四补”及大排查工作,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了“红橙黄绿动态监测预警、网格化管理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织密行业部门横向协同监测、区乡(镇)村纵向精准筛查的防贫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第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各乡镇。

办理情况:统一购买配备10辆抽污车,用于2013年以来建设的11808座厕所的抽污工作。招标采购厕所后期运行运维管护管理软件,给五乡镇安装了粪污监测预警系统5部,在五乡镇5个行政村安装45部高清摄像头和垃圾预警器,对村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等进行实时监测。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三格化粪池的吸污排放。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负责五乡镇卫生厕所后续管护服务工作。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充农田有机肥。

第17号“关于在城区各小学学校实行“弹性离校”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工会。

办理情况:制定了《关于做好红寺堡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双减”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建立“部门联动、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组织、指导、保障和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 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红寺堡区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各城区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案”。各校的课后服务师生参与率都在92%以上。目前,城区7所小学已全部实行“弹性离校”。

第19号“关于规范城市供水、供暖管网管理的建议(三届四次会议B类提案)”(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协办单位:水投公司、供暖公司。

办理情况:2015年11月起至今,共完成571.85km的供水、排水、燃气等各类地下管线的探测任务,全面摸清了敷设在市政道路中的供水、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平面位置等基本信息。完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开发与集成、软硬件平台的搭建以及数据录入、安装调试等工作,形成红寺堡区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并正常管理运作。同时,加强日常市政道路产权保护,对地下穿管等行为严格审批审核,杜绝乱穿乱挖的现象发生。

第20号“关于扶持和壮大传统秦腔戏曲文化社团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文体旅游局;协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情况:每年为部分村配备文化器材和设备,累计为大河乡香园村、红崖村、乌沙塘村等20多个村配备了戏曲服装及二胡、唢呐、音响等器材。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每年承接文化惠民演出的演出团队,并按照每场次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扶持壮大文艺团队。今年,我区共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90场次。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举办“移民之声”秦腔大赛。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举办了秦腔培训班,参与人数达200人次以上。从今年5月开始,在体育馆东广场专门建成了供秦腔文艺团队开展活动的活动室,并提供灯光、舞台,每晚秦腔爱好者自发组织,在广场开展秦腔演唱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第21号“关于保护提升‘1236’工程指挥部旧址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文体旅游局。

办理情况:1236”工程指挥部保护项目已立项,在项目申报和规划设计方面聘请专业公司按照保护及原貌修复的原则进行设计,现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由于旧址土地和房屋已出租给龙源市场商户,经多方协调仍无法收回,致使保护工程无法开工。该项目仍在积极协调中。

第22号“关于改造羽毛球馆附属设施的建议”(C类)。主办单位:文体旅游局;协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情况:羽毛球馆地面离顶部高度达到20多米,比较空旷,地处体育馆背面,冬季西北风比较多,所以羽毛球馆冬季室内温度相对比较低。经相关专家对羽毛球馆的供暖系统维修进行论证得出结论:改造或者更换羽毛球馆所有的暖气片或者安装空调都不能有效地解决冬季室内温度低的问题,且改造费用也比较高。故此问题无法解决。

第23号“关于对古墓葬群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研究与保护工作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文体旅游局;协办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大河乡。

办理情况:使用文物保护工作经费45万元开展以下工作:对已盗的102座墓坑进行填埋、设置编号桩,在汉墓群周边安装道闸4组、监控5组、设置安全告示牌6个,建设彩钢房1座,修复墓葬2座,聘用专职看护人员2名,对汉墓群进行其他抢救性保护等。对已发现古墓群范围内正在施工的相关企业,检查文物考古调查工作。对古墓群及周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乱垦乱挖及偷牧放牧行为。

第24号“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文体旅游局。

办理情况:制定《红寺堡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学校每天统一安排 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之间的衔接和联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深化“体教融合”,始终坚持把体育教育与文化教育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体育竞赛体系,今年举办《红寺堡第二届“体教融合杯”青少年体育联赛》。

第25号“关于规范和整治送餐快递交通违规问题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工业商务局。

办理情况:对2家外卖企业分别进行了约谈并签订《主体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外卖骑手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要求外卖骑手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送餐。组织交通警察每月向外卖骑手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以案说法,提高警示效果,同时与外卖骑手联合开展“头盔佩戴”劝导活动,共开展宣传劝导活动16场次。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约谈责任人并向社会曝光。

第26号“关于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办单位:民政局、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制定《红寺堡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工作规则》《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商制度》等文件,成立由政府区长担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强化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现有自然灾害专项救助资金128万元,用于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支—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和罗山林管局专业扑火队,公安、应急、医护、交通等行业及各乡镇(街道)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12支共929人,救灾物资储备充足。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森林草原火灾、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推进全区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建立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风险图,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实施灾害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持续推进我区老旧干渠、病险水库、蓄水池等除险加固和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

第27号“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团委、工会、妇联。

办理情况:依托幼儿保育专业及名师工作室,培训小燕子幼儿园、小天才幼儿园幼儿教师39人次,强化托育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托育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及相关培训中心建设。

第28号“ 关于在学校规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卫生健康局。

办理情况:根据各学校的学段特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健康教育课。每周至少1次健康教育课,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向师生宣传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在预防近视与疾病、加强身体锻炼、调节心理、均衡营养等方面开展健康教育。加快健康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第29号“ 关于关注和促进特殊教育稳步发展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残联。

办理情况:20205月成立了红寺堡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部署落实特殊教育相关工作。对每年中央下达支持特殊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项使用,用于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及资源教室建设,为特殊教育提供资金保障。今年底将建成红寺堡区特殊教育中心,推动特教事业发展。根据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残疾类别建立一人一案,轻度残疾儿童能随班的尽量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没法到校随班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保障了残疾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5人以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均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目前已建成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11所。近几年共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7人,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正在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儿童教育和发展的教学模式、方法、课程改革等。

第31号“ 关于在盐兴路改扩建道路及G338国道途经学校路段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及减速带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公安分局;协办单位:财政局、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增设交通安全标识,已经增设安全警示标牌75个,警示灯25个,交通信号灯6处,建设区间测速3处。将沿线原来100多个村庄平交路口集中优化为10个主要路口,修建辅道34公里,新修建10个“安全港”,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338国道沿线群众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尽最大努力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针对338国道过境危化运输车辆较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勤务模式,加大路面警力巡控力度,严查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对各类过境危化车辆进行重点监管。截至目前,共查处过境危化车辆交通违法299起,其中违法停车72起,不按规定道路行驶105起,违反禁限行规定56起,超速行驶28起。

第32号关于为综合办公楼搭建露天车棚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情况:将搭建露天车棚一事纳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一并实施。

第33号关于在重点路段、路口加强交通管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公安分局。

办理情况:一是自3月2日起,全面开展 “护学岗”、“高峰岗”执勤,对横穿马路、闯红灯等采取“劝导+处罚”的手段,纠正和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出行。积极发动驾校学员等志愿者参与到交通安全劝导行动中来,让群众亲身体验遵守交通违法的重要性。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735余起,行人交通违法1879余起。二是不断优化和完善设施设备,增设和优化中央隔离护栏5处,施划标线11处,增设交通信号灯13处,完善和修建电警设施7处。通过电警设备查处交通违法27494余起。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积极推进整体宣传常态化、部门宣传分类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各类报刊及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35余条,原创视频166余条,浏览量达3.48亿,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及预警信息30余条,开展“七进九讲”等宣传活动进社区60余场次,受教群众3万余人次,开展“审验教育”培训22余场,受教育1100余人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第34号“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司法局。

办理情况:全面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区72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服务一体机,真正打通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值班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机制。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引进宁夏方和圆(吴忠)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红寺堡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实现达标。同时,以提升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目标,加强对残联、妇联、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保证法律援助对残疾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全覆盖。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依法办企,深入开展法律咨询、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第35号“关于踏勘绘制红寺堡区五级区划地图的建议(三届四次会议B类提案)”(A类)。主办单位:民政局;协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办理情况:已于2021年5月份完成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红寺堡区行政区划图制作,对我区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明确,实现行政区域界线法定化管理。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各行政村之间的界线不属于行政区域界线。

第36号“关于城市绿化高效利用自然降雨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住建交通局。

办理情况:2021年春季,已对罗山路、六盘山路、弘德街、人民街等多条城市主干道路分车带、公共绿地内地表土进行清理,表层土下降清理10cm,使得绿地低于道牙5-10cm,有利于利用地表雨水。在以后的规划中,将提高道路路面高度,适当降低绿化带高度,让城市道路的雨水流进绿化带灌溉绿化植物,最大程度利用自然降水绿化城市。

第37号“关于逐步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发改局;协办单位:工业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住建交通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

办理情况:对再生资源行业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检查整治5次。对部分废品收购站随意乱堆乱放、分类不清、有些废品囤积时间较长存在自燃危险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未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10余份,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整合规划现有项目,对建设不合理、没有统一规划的现有项目进行谋划整合,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承载量大、营住分明、管理有序、环境整洁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市场和分解中心。抓好市场经营管理,督促指导经营个体办理相关手续,查处一批无证经营的个体,对个别经营不规范的个体及时叫停整改,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梳理研究,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促进办理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先后召开交办会、推进会、调度会,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把办理工作做实做细。政府督查室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每项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对提案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答复格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办、协办单位及时受领承办,及时向委员反馈进展情况,主动联系委员本人,按要求进行答复,认真填写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和征询意见表,确保提案办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等形式,面对面征求委员意见,及时向委员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对承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通过邀请委员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使提案得到较好落实。

(四)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区政府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电话督办、实地督查、现场视察等方式,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实时督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和督办,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及时向委员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21年在区政协及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的重视度不够。在办理前,没有向委员深入了解提案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办理中,也未能邀请委员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措施,提升办理质量。二是个别单位办理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形,缺乏对提案涉及问题的深刻认识和深入研究分析,办理工作中统筹谋划不够、系统办理不强,只是就事论事,不能举一反三,缺乏长期规划和全局意识。三是个别单位答复意见的针对性不强,认为答复完了就算办结,对于答复意见中向委员承诺解决的问题没有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区政府密切政府和群众关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优质、高效地把提案办好办实,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履职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继续落实好区长负总责、常务副区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区长具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及时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着手办理。对重点提案、复杂问题且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提案,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办理,逐渐形成由领导牵头、集中会诊、重点办理的工作格局,努力解决问题,增强提案办理的综合效应。

(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办理水平。督促承办单位准确把握委员意图,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委员进行反复沟通联系,不断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职责,杜绝“重答复、轻实效”现象,倡导开门办理,通过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委员现场视察等方式,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委员通报,让委员了解政府所做的工作,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等渠道公开提案办理过程及结果,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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