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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0852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9
名称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 ( 十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1026日在红寺堡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请予审议。

一、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区政府承办三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27件(4件重点建议社情民意1截至目前,1件议案已办结,27件建议办结25件、正在办理2件,1件社情民意已办结,办结率93%,答复率100%

(一)议案办理情况1

1号“关于建设辖区过境段国省干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区的议案”(A类)。主办单位:工业商务局;协办单位:发改局、住建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办理情况:红寺堡交通物流园项目位于德水街与G388交汇处以东,东至现状农林用地,南至三干渠生产路,西至盐兴公路(改线)和现状生产路,北至盐兴公路,总占地面积约340亩。由红寺堡区正红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宁夏赢嘉科贸公司注资共同建造。项目总投资5亿元,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一次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加油站、宾馆(含餐饮、超市)、汽车维修及汽车配件、二手车交易中心、驾驶员培训中心等;二期建设冷链仓储物流、农机具交易市场、快递分拣中心等,力争建成一座集物资储藏转运、汽车修理维护及零配件销售批发、餐饮娱乐住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园。截至目前,项目整体规划图已完成,9月份通过竞拍方式取得190亩土地,土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推进项目建设。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4

3号“关于实施巴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河长制管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水务局;协办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太阳山镇。

办理情况:投资350万元,实施巴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平方公里(林草措施0.87平方公里,封育措施13.83平方公里)栽植农田防护林87.26公顷(其中乔木5.82万株、灌木8.73万株)铺设供水管道21.92公里,新生产道路7.67公里目前已开工建设,完成施工放样工作,苦水河右岸管道正在开挖,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及重新规划部分路段停车位的建议”(A)。主办单位:公安分局、住建交通局;协办单位:教育局、综合执法局。

办理情况:设立由交警、师生、家长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疏导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安全。严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对14所幼儿园17辆校车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开展安全培训。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学校周边路段施画停车泊位1024个,重新规划停车位300个。

13号“关于解决小区公共用房的建议”(A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新民街道办;协办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积极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与小区开发企业协商,将挪作他用的房屋腾退作为小区公共用房。目前已解决罗山花园、鹏胜花园、利通尚书城、祥和佳苑、罗山福邸、瀚海明珠、御泉明珠等7个小区的公共用房,腾退面积约1400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建兴创业小区公共用房面积445.86平方米。严格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审批管理,确保新建小区均配齐公共用房。

22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办理情况: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全区397个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探索推进“12333”监管模式(即“一图两账两查三表三检三书”监管模式:区、乡〈镇〉分级建立一张监管网格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做细做实生产记录表、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表,常态化开展农残快检、例行风险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检,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告知书、安全用药承诺书)。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检查5次,检查农资门店、批发商、农村小商店等90余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样检测方式,对玉池、乌沙塘等种植基地中小学生营养计划午餐蔬菜进行例行抽检,抽取蔬菜样品215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达98%以上,出具农产品质量合格证32000张。加强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派驻2专职人员开展检疫工作,检疫合格牛羊肉及产品17.8万公斤。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70家农资门店、79家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追溯设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知识培训3期,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38人次。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5000份。

(三)其他建议办理情况(23件)

1号“关于实施弘德村、同原村村庄绿化工程的建议”A类)。办单位: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红寺堡镇。

办理情况:现代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绿化的先进理念,高质量、高标准规划弘德村、同原村生态绿化项目,并纳入2021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建设方案。截至目前,已投资2393万元,完成绿化587亩,平整土地40万平方米,土方换填6万方,在主干道路及房前屋后栽植各类乔木、果树、常青树及花灌木等3.6万株,绿篱色带、地被等13万平方米,种植花草5万平方米。整合资金1639万元,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补植山桃、红梅杏2.4万株,在主巷道两侧栽植行道树、打造景观小品,弘德村、同原村生态绿化显著提升。

2号“关于红寺堡区部分村庄内涝治理的建议”A类)主办位:水务局;协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情况:统筹资金500万元,实施五乡镇村庄内涝治理项目,通过建设集水井、铺设排水管道、配发抽水泵等方式对团结村、周新村等19个行政村村庄内涝进行治理,提高村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目前,五乡镇均已完成村庄内涝治理项目

4号“关于鼓励建设扶贫农特产品专卖店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工业商务局;协办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情况:制定《红寺堡区2021年消费帮扶工作方案》《红寺堡区2021年消费帮扶实施细则》,明确在红寺堡区以外的城市建店、销售及物流等方面进行补贴的标准,进一步推动红寺堡农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目前,已在西宁、延安等地开设农特产品专卖店7家,正在对符合条件并通过验收的的店面进行补贴,全力拓宽红寺堡农特产品在全国各地的销售渠道。

5号“关于建设养殖园区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办理情况:大力实施“出村入场”工程,新建大河乡开元村肉牛养殖场、新庄集乡红阳村肉牛滩羊养殖场、大河乡龙兴村滩羊养殖场、柳泉乡滩羊集中养殖场,改造新庄集乡东川滩羊养殖场,总占地面积1109.2亩,总投资8848万元。目前,大河乡开元村肉牛养殖场建设用地手续已完成办理,10月底完成前期建设;新庄集乡红阳村肉牛滩羊养殖场启动贮草和补栏工作,10底完成运行;大河乡龙兴村滩羊养殖已完成贮草平台、12栋羊舍主体等建设,10底完成运行;柳泉乡滩羊集中养殖已完成5栋养殖圈棚建设,10底完成运行;新庄集乡东川村滩羊养殖场扩建圈棚4栋,改建圈棚4栋,养殖滩羊6000只,预计10月底设备采购全部完成,饲养量达到1.5万只以上,实现规范运行。新建养殖场采取乡镇负责、村级牵头组织养殖户入园的运行管理模式,解决附近村庄养殖问题。对村级养殖户建设养殖圈棚和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鼓励支持龙头企业、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养殖圈棚,同时盘活闲置养殖场等设施。

6号“关于红寺堡区黄花菜产业品牌打造及销售渠道拓展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

办理情况:统筹资金1390万元,对黄花菜鲜菜收购、干菜加工等环节进行扶持。启动红寺堡区黄花菜大数据交易中心,拓宽黄花菜交易市场和销售渠道,依托企业组建销售团队,引进水发浩海集团和贵州航天集团,建成专业营销团队,开拓区内外销售市场,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依托大数据交易中心平台,采取“直销+新型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与全国各地建立稳定的购销网络。组织各乡镇黄花菜联合社和销售企业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览会,先后在湖南、云南、广州、重庆等地举办推介会,有效提升了红寺堡黄花菜品牌知名度。

7号“关于加强对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后续服务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各乡镇

办理情况:统一购买配备10辆抽污车,用于2013年以来建设的11808座厕所的抽污工作。招标采购厕所后期运行运维管护管理软件,为五乡镇安装了粪污监测预警系统5部,在五乡镇5个行政村安装45部高清摄像头和垃圾预警器,对村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等进行实时监测。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三格化粪池的吸污排放。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负责五乡镇卫生厕所后续管护服务工作,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8号“关于改造大河乡龙源村喷灌园泵房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水务局;协办单位:大河乡

办理情况:投资33.35万元,实施龙源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工程,改造泵房1座、维修反冲洗排水管道110米、维修田间出水桩45个,有效改造喷灌园泵房内设备、管道,增大出水泵功率。目前,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

9号“关于加快柳泉乡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文体局;协办单位:柳泉乡

办理情况:投资33万元,实施永新村主巷道景观围栏工程,投资44元实施永新村民宿特色旅游村建设项目,建设乡村标识牌、道路景观小品等,进一步绿化美化亮化人居环境。将永新村作为柳泉乡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中心点,修订永新村民宿旅游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融合移民文化、农耕文化、民宿文化,打造永新共享庭院发展民宿、私房菜、烧烤等庭院经济业态,形成共建共享的民宿旅游新格局。目前,永新村累计改造乡村民宿60余户,年均接待游客5000人次,年均创收60余万元,并于20217月成功入选宁夏特色旅游村名录。下一步,计划成立红寺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

10号“关于甜水河村盐碱地综合治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水务局;协办单位:柳泉乡

办理情况:整合资金240万元,实施甜水河村盐碱地骨干排水整治工程,治理排水骨干沟3.5千米,排水面积3000亩。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11底完

11号“关于对红寺堡镇红关村东环路进行交通安全管控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公安分局;协办单位:红寺堡镇

办理情况:在东环路与原S304线交叉口安装了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东环路与德水街路口处电警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设点、随机查处等措施,遏制超载车辆“打时间差”通行,严厉打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查处超载11起,超员3

14号“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新民街道办;协办单位:水务局。

办理情况:将建兴创业、教师新村、恒馨园3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小区725户居民楼体进行改造,改造楼体屋面防水6900平方米,散水面层5310平方米,外墙面粉刷15159平方米。目前改造正在进行中,预计11中旬完工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也已开工建设,改造小区内供热管网共1820米,排水管网1240米,道路硬化及铺装9511平方米,绿化提升改造5020平方米,预计明年8月份完工

15号“关于建设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民政局;协办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检察院。

办理情况:计划投资1200万元,建设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争取到项目资金720万元,剩余资金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及地方财政配套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预计11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工。

16号“关于对大河乡、柳泉乡等村人饮工程提升改造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水务局;协办单位:大河乡、柳泉乡、水投公司。

  办理情况:实施大河、沙泉甜水河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人饮入户2770户,铺设管道47公里,改造连户水表井287座。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进度70%预计11月底完工。筹资3000余万元,实施弘德村等6个村“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进度70%,预计10月底完工。编制完成《红寺堡区“互联网+城乡供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投资3.46亿元,建设期限2021年—2025年,主要对城市供水管网、信息网、服务网进行建设,切实打造依法监管、良性运行、安全可控、服务便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体系

17号“关于实施红寺堡区智能可视化高空视频监控项目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综合执法局;协办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办理情况:在土坡矿区、城北草原石炭沟煤矿、芦草井煤矿等资源富集区、封山禁牧区等区域安装了可视化高空视频监控,每个铁塔上安装红外线和可见光摄像头,辐射半径3.5公里,可视范围内人、物高清可见。今年以来通过智能可视化高空视频监控发现处理了乱采乱挖3、焚烧秸秆4起、非法放牧4起,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

18号“关于建立完善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乡村振兴局;协办单位:各行业部门、各乡镇、新民街道办

办理情况:制定《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及大排查工作,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红黄绿”动态监测预警、网格化管理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织密行业部门横向协同监测、区乡(镇)村纵向精准筛查的防贫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19号“关于加强村级(社区)代办服务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审批管理服务局;协办单位:各乡镇、新民街道办

办理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按照“三规范、七统一”和“十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大部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基本上都达到要求。同时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进行代办,通过吸纳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方式,选派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各村(社区)民生服务专职代办员。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做到高效快捷办理各类代办事项。

20号“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文体局;协办单位:财政局、各乡镇、新民街道办

办理情况:强化健身器材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健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全区所有器材进行普查,对部分健身器材进行维修,配发维修篮球架8副、乒乓球桌16、棋牌桌4台、健身路径14加强对健身器材的日常巡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良好氛围。

21号“关于划分红寺堡镇团结村的建议”(B类)主办单位:民政局;协办单位:组织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红寺堡镇

办理情况:破解红寺堡区“大乡镇、大行政村”体制难题加强基层治理,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经请示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将团结村划分为2个行政村,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23号“关于大河乡龙源市场设立金融网点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财政局;协办单位:大河乡

办理情况:积极与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对接,在大河乡龙源市场门口鑫城源商行和宜家亲商行设立便民金融服务点,设置POS2台,通过POS机为群众提供刷卡消费、小额取款、代理缴费、账户查询等金融业务。

24号“关于对红寺堡区城镇人口户籍信息进行梳理规范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新民街道办、公安分局;协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情况:加大对户籍迁转工作的宣传,对8个社区常住人口户籍全部走访统计,为顺利推进户籍信息变更提供信息支撑,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口簿上登记项目进行变更。截至目前,共变更居民户籍信息1150户。

25号“关于实施三培工程打造城市品牌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文体局、人社局;协办单位:工业商务局、医保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办理情况:编制完成《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谋划储备“十四五”项目550个,计划总投资661亿元。编制《红寺堡区光伏产业示范园规划》《红寺堡区新能源装备制造示范基地规划》,与中车株洲所、五凌电力等签订6个装备制造及光伏项目,签约资金152.3亿元。制定《红寺堡区加快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实施目标提升、集聚提升、项目提升、业态提升、消费提升五大提升行动,全力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培育服务业集聚区,重点规划建设时代广场商贸集聚区、红寺堡区交通物流现代集聚区、黄花菜大数据中心信息服务集聚区。对红寺堡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未开发利用的地块进行功能分区,配备各类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商业、住宅、办公、休闲、健身、广场及绿化等场所,营造生活气息,提升城市品质。

26号“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审批服务局;协办单位:发改局、工业商务局、住建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办理情况:制定红寺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若干措施《红寺堡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机制》,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自治区“四级四同”事项标准化要求,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1300项,不见面办理事项1016项,网上可办率达78.15%,已进驻事项1235项,进驻率达95%举办窗口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培训班,着力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完善法治保障,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推广“互联+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区64个行政村和8社区全部配备公共法律智能化服务一体机,打通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各部门协同发力,多措并举,促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7号“关于预防行业垄断、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住建交通局、发改局、新民街道办;协办单位:供暖公司、水投公司、供电公司、长燃天然气

办理情况:加强对供暖、供气、供水等民生企业的监督监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已减免入户费用,切实减轻居民负担。及时跟进采暖、用气、用水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第一时间排除故障,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居民满意度。对各物业企业进行诚信运营管理,加大企业物业服务费收支价格公示力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分场次组织“居民见面会”,让行业公司和居民直接见面,促进双方互相了解,公开公示相关政策制度,发挥好居民监督作用,防止和杜绝乱收费、不规范服务等情况。

社情民意办理情况1

关于解决移民搬迁过程中安置帮教人员宅基地等政策享受遗留问题的建议”(A类)。主办单位:司法局、住建交通局、民政局、人社局;协办单位:各乡镇、新民街道办

办理情况:对所有在册的338安置帮教人员情况进行摸排,针对出现的安置帮教人员未享受政策问题,按照具体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因个人原因不符合移民搬迁相关政策的及时予以告知,对符合相关政策的安置帮教人员及时开展就业、住房、救助等帮扶工作,让困难安置帮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区政府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梳理研究,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促进办理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先后多次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推进会、调度会,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把办理工作做实做细。政府督查室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议案建议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对议案建议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答复格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办、协办单位及时受领承办,及时向代表反馈进展情况,主动联系代表本人,按要求进行答复,认真填写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和征询意见表,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等形式,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对承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四)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区政府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电话督办、实地督查、现场视察等方式,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实时督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和督办,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全面进行“回头看”,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21年在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通过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的重视度不够在办理前,没有向代表深入了解建议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办理中,也未能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措施,提升办理质量。二是个别单位办理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形,缺乏对建议涉及问题的深刻认识和深入研究分析,办理工作中统筹谋划不够、系统办理不强,只是就事论事,不能举一反三,缺乏长期规划和全局意识。个别单位答复意见的针对性不强,认为答复完了就算办结,对于答复意见中向代表承诺解决的问题没有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区政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优质、高效地把代表议案建议办好办实,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履职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继续落实好区长负总责、常务副区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区长具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收到议案建议后,及时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着手办理。对重点建议、复杂问题且办理有一定难度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办理,形成由领导牵头、集中会诊、重点办理的工作格局,努力解决问题,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综合效应。

(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办理水平。督促承办单位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进行反复沟通联系,不断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职责,杜绝“重答复、轻实效”现象,倡导开门办理,通过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视察等方式,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代表通报,让代表了解政府所做的工作,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等渠道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及结果,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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