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材料审查、指导整改和现场核查,第二十三批吴忠市红寺堡区付红农资店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反映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名单(第二十三批)
受理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质检站)
电话:0953—5098510、5094199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文化街003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