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索引号
640303055/2021-0010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10
名称
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红寺堡区统计局

红寺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9198人,占40.0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406人,占59.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890人,乡村人口减少530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05个百分点。

图6-1 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人口普查城乡常住人口构成(单位:人)


二、流动人口[3]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8453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22896人,流动人口为61640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8360人,区内流动人口为5328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7914人,增长130.83%,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2220人,增长3286.98%;流动人口增加25694人,增长71.4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