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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8/2020-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22
名称
红寺堡区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浅析
红寺堡区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浅析

   红寺堡区经过近几年“脱贫攻坚、增收富民”的政策落实,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红寺堡区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实现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良性发展。  
     一季度由于突遇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号令各地采取紧急措施,居民居家抗“疫”、停商停市、停工停学,全国人民共同一心抗“疫”,基本上遏制住了疫情的蔓延。这对居民消费有一定的影响: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93.5元,比上一年同期减少153.0元,下降3.2%。 
    一、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呈“一增六降一持平”特点 
    (一)食品烟酒消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一季度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136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7元,同比下降0.1%。其中食品、烟酒人均消费891.1元、144.5元,同比增长12.5%、5.5%。一季度前期正直春节购置年货,囤积美食美酒的时刻,消费食品、烟酒的消费正反映出居民的购买欲望。 
在外饮食服务人均消费29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9元,下降25.2%。新冠疫情突至,一季度中后期,城内采取的封城、封小区措施,抑制了餐饮服务消费的增长,出现了在外饮食、食堂用餐的减少。 
    (二)衣着消费小幅下降。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392.6元,较上年同期较少84.0元,同比下降17.6%。城镇居民的衣着购买除了实体店购买,很大的一块消费就是网购。可惜疫情袭来,停商停市、停运政策落实,实体店关门,同时也限制了快递的派送,故而衣着购买减少。 
    (三)居住消费涨幅持平。据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82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元。增幅不明显,主要因租房一项同比减少118.4元,下降93%。平常租房的主体多为进城务工者、陪读家长和开设教育机构等,春节放假正巧连上疫情封城,学校停学、大面积停商,租房需求受到了极大冲击,故而租房收入下滑。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大幅下降。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20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2元,同比下降55.7%。其中家用器具、家庭日用杂品两项下降幅度很大,分别减少13.2元、13.8元,下降41.0%、25.0%。居家抗击疫情期间生活购买受到了一定制约,家庭所需有所下降相对正常。    
    (五)交通通信消费稳步增长。202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136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0.5元,同比增长29.4%。其中城镇人均交通支出122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3.0元,同比增长32.7%。人均通信支出13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元,增长5.9%。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逐年上升,居民喜欢在春节前购买车辆的习惯和热情没有减退,车辆增多带动燃油费以及修理费的支出也相应增加。同时,手机推陈出新、套餐资费、电视套餐资费等都花样百出,费用也相继上涨。 
    (六)教育文化娱乐消费降温。2020年一季度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19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4元,同比下降20.4%。其中除了成人教育费用稍有涨幅外,其他项均成下降态势,整个假期的停学、停办辅导班措施为我们赢得了疫情防控的胜利,在家上网课、空中课堂暂时成为了教育的有力替代,教育费用支出减少是必然的结果。文化娱乐支出明显下降,较上年同期人均减少39.2元,下降42.2% 。文化娱乐消费的需求也随着生活质量上升不断升级,可是遇到疫情,所有的娱乐文化活动、聚集活动都在取消的行列,故而消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七)医疗保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不同程度下降。2020年一季度医疗保健人均消费280.5元,同比减少46.8下降14.3%。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59.7元,同比减少20.2元,下降25.3%。政府在门诊、住院和大病慢性病治疗等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优惠政策,但春节后医院、诊所和药店做出抗疫期间看病和售卖药品新规定,临时调整导致消费支出减少。 
    二、制约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的因素 
   (一)城镇居民收入偏低限制消费能力。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8.9元,比宁夏全区城镇居民人均7997.0元少1858.1元,收入少制约消费能力。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居家过春节,后期又遇疫情不能及时返工,务工时间推迟、收入减少还有其他不能保证收入及时增加的不确定性因素,故而导致一季度消费能力下滑。 
   (二)新冠疫情来袭,影响了居民消费。城镇居民在疫情期间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减少人员流动,居家参与抗击疫情。居民除了基本的日常消费,其他一切消费都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这有利于抗击疫情取得胜利,为了长远利益着想暂时牺牲了短期的经济发展的利益,事实证明党中央和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可居民消费、购买力收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促进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打通城镇居民收入渠道,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提高人均消费支出的关键因素。当前,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全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增收变成了主旋律。最当前的刺激增收刺激消费通道有两条,一是务工人员有岗位,收入及时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提高技能、急需岗位设置、待岗人员积极参与招聘是务工人员及时到岗上班的必要因素,这些因素得到有效刺激和解决,收入增加很有希望;二是小微企业的成长。企业成长了,可以带动就业岗位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利好极多。政府继续从创业方向引导、创业贷款扶持、税费优惠减免、土地租赁优惠等方面开展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收入有了,消费欲望就膨胀起来,有利于提振消费。 
   (二)复工复产全面推进,同时注重巩固防疫成果,鼓励居民走出家门参与消费。新冠肺炎疫情对红寺堡区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冲击。随着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力度的加大和政策效应的不断显现,红寺堡区经济正稳步恢复。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经济复苏,这样的环境可以鼓励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注意个人防护、消除之前的恐惧完全可以正常的消费,这样有利于提高消费能力。 
   (三)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发放购物券、代金券等措施刺激消费。消费的能力,除了具备有收入保障、有购买欲、有商品出售,就缺有效刺激。要是能发放一定数量的购物券和代金券,可以很好的拉动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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