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索引号
640303058/2024-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04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精确监管,精细管控、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随机抽查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严格落实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公正、及时、有效。

努力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帮扶。“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内专项抽查机制和跨部门联

合抽查机制,做到应联尽联,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为企业创造公平化、法化的优良营商环境。

(四)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对检查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锁定问题线索,不断提升监管资源利用效能。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完善“两库一单”。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与之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相关信息,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要及时纳入新增检查对象,按季度消亡企业名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对应的所有市场主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二)精确划分监管对象和内容。将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监管抽查对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建立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应分成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三类。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环境信息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监管对象类型设置不同的随机抽查比例。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对辖区2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次巡查)。对特殊监管对象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四)严格履行抽查程序。按照要求于每季度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抽查系统内采用随机匹配的形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及抽查数量,并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发布。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部署,执法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年度计划、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问题查处等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监管平台工作流程,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24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