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区矫正信息
索引号
640303007/2023-0008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06
名称
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 “四个联动”点亮社区矫正对象新生活
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 “四个联动”点亮社区矫正对象新生活

今年以来,大河司法所党建引领主线,以司法所作为主阵地,努力践行“党务融合业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矫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联动乡镇、村居等力量,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村所联动,教育帮扶“常态化”。将工作阵地下沉到一线,充分发挥“两”、农村党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组织社会力量作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日常走访、矛盾排查、普法宣传、调查评估等工作的开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检司联动,法律监督“全覆盖”。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常态化配合开展检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堵塞监管漏洞。组织党员定期共同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生产生活动态,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提供相应帮扶和救助,以“检察蓝”+“司法蓝”的工作实绩,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惠民不断贡献力量。

三是警司联动,确保监管“无死角”。借助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及宁夏公安社区警务工作平台,全面掌握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各类信息,打破行业数据壁垒,形成监管闭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借助派出所民警包抓村组制度,因人制宜,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矫正及监管方案,与基层派出所同向发力,优势互补,着力利用数字赋能,真正实现“智慧矫正”。

四是综治联动,促进共融“大格局”。联合乡综治中心、执法大队,共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与帮助。结合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建立联系机制,在就业培训、劳动教育、教育帮扶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改过自新,严格服从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下一步,大河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党建引领、法治共享”的服务理念,着力发挥新时代赋予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将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为司法行政业务持续注入“红色力量”,为辖区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