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罗玉鹏聘任为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参照吴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吴党办法〔2017〕51号),罗玉鹏同志聘期为3年,任期即日起计算,薪资待遇由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予以核定发放。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罗玉鹏聘任为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参照吴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吴党办法〔2017〕51号),罗玉鹏同志聘期为3年,任期即日起计算,薪资待遇由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予以核定发放。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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