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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18-9306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01
名称
热点回应(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导)
热点回应(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导)

    一、如何填写历除申

    答:除申,不要“注销教师资证书”,“取消教师资格”,否容易和撤销教师资格混淆。

    二、教师资定申报认定初合格后发现填报信息有如何理?

    答:初审时间未截止,初仍然可以其修改信息,不用改成待核,只需要点单个到初审页面就可以修改。

    三、教师资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答:申请补办教师资,人需先在中国教师资教师资证书补发换发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同近期免冠一寸件照两张、身份证原件、印件(一式两份)及证复印件或者印件(一式两份),到原定机构办教师资补办由原定机人提供的补办资料,在中国教师资网录证书补办数据,再将录据“出Excel打印据”送至省级教师资管理,由省级统一打印补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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