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20号)要求,红寺堡区逐步构建养殖场(户)、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第三方”)、行政村、乡镇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无害化处理运行和监管机制,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红寺堡区2023年10-12月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8日
举报电话:0953—5098510,0953—5098511
举报邮箱:hspxmz5098511@163.com
来访地址:红寺堡区文化西街003号农业农村局
附件:1.红寺堡区2023年10-12月份病死羊处理登记表
2.红寺堡区2023年10-12月份病死牛处理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