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0号)要求,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由建设主体自行申报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红寺堡区财政局对建设主体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建设主体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其他反映问题,查证情况属实的,将取消该建设主体贷款贴息的资格。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0日,共5天。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附件:1.红寺堡区现代设施畜牧贷款贴息汇总表
2.红寺堡区现代设施冷链物流贷款贴息汇总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