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1〕19号)精神,2021年生产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因遭受旱灾、雪灾、霜冻等自然灾害或不明原因死亡引起的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饲草料短缺、经济损失、恢复生产等方面。
1.对新型经营主体主动申请,因遭受旱灾、雪灾、霜冻、疫情等灾害造成饲草料短缺的,按照不高于新型经营主体外调饲草料市场价格的20%给予补助。经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共涉及新型经营主体49家,补助金额共计104.5万元。
2.对新型经营主体主动申请,因遭受旱灾、雪灾等自然灾害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经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按照标准进行补贴。吴忠市钰凯养殖专业合作社死亡滩羊48只,补助14400元;吴忠市太阳山彦财种植专业合作社死亡滩羊36只,补助10800元。
现将生产救灾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直接到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情况,如经查实,将取消该补助资金。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和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7月23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53-5098510、0953-5098511
附件:红寺堡区新型经营主体饲草料补助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