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6〕131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和红寺堡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红党办综〔2019〕20号)文件精神,根据红寺堡区财政局、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红寺堡区2019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报告》(红农发〔2019〕63号)文件要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各乡镇对2019年红寺堡区农户调制的秸秆青黄贮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验收合格546户,共计38390.88吨,补助资金共计1387500元(其中大河乡涉及8个行政村47户,4669.68吨,补贴资金共计139500元;太阳山镇涉及10个行政村113户,4524.57吨,补贴资金共计201000元;新庄集乡涉及11个行政村70户,7189.8吨,补贴资金共计201000元;柳泉乡涉及8个行政村149户,10514吨补贴资金共计397500元;红寺堡镇涉及11个行政村167户,11492.8吨,补贴资金共计448500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6日-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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