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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03037/2024-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协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18
名称
红寺堡区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红寺堡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红寺堡区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红寺堡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3月至5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3628日反馈了3个方面11个问题27种表现形式。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针对每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进行了全面整改,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7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红寺堡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政协机关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协办发〔202232号)等内容,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干部理论学习会议15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35人次。极大提升了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二是结合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红寺堡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在20234月政协委员第一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中邀请吴忠市委党校金艳芳和杨红分别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解读,邀请区乡村振兴局赵彩艳对乡村振兴政策进行了培训;在第二期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班中邀请中共吉安市委党校匡显桢教授专题培训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课程,2期培训班累计培训政协委员达127人次。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协商议政,2023年紧扣红寺堡区特色产业发展、“六大提升行动”“十大示范工程”等重要工作,围绕“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筑牢卫生事件防控安全屏障”等开展调研协商6个,形成调研报告5份,向区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1条;围绕“严格耕地资源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开展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协三级联动调研1次;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三级政协,在新庄集乡杨柳村开展“三级政协委员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红寺堡行”活动1次。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组织委员参加调研协商,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委员撰写提案质量。三是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3年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的必选专题,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在日常干部理论学习过程中以集中学习和自学形式相结合安排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2023年第二期政协委员培训班安排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委党校举办,旨在让政协委员追寻红色足迹、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课程安排上通过现场教学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使各位委员思想和灵魂受到洗礼,学党史、悟思想持续深入;同时通过委员读书活动等形式,积极引导政协委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为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上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政协常委会议及委员年度培训计划,2023年第一期政协委员培训班安排了《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等课程,在第二期政协委员培训班上安排了《二十大精神解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新时代政协委员履职的理论与实践》等课程,邀请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路文超作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委员履职效能》专题辅导,持续促进政协委员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修订完善了《政协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四届区政协第27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在四届区政协第9次常委会上通报委员履职情况,通过完善考核办法、通报考核结果等,进一步提高委员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医药卫生界委员围绕“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筑牢卫生事件防控安全屏障”开展专题调研协商1次,教育界委员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用好‘组团式’帮扶、校地共建、区域共建机制,强化教育保障,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口协商调研1次。农业、医药卫生、教育界委员围绕“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群众稳定增长长效机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民主监督调研1次。开展“有事好商量”活动1次,共同培育协商文化,营造协商氛围,让委员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作用。二是根据政协机关人员和委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各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组成人员,严格落实《政协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制度》,及时向政协党组汇报工作,各功能型党支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进行宣传,引导各界委员在思想上认同,进一步推动功能型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努力做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通过修订完善《政协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等措施,不断提高党员委员活动参与度。

(三)关于“服务保障委员履职、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方面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各专委会积极组织开展农业、医药卫生、教育界别委员工作室及委员会客室活动;61日,何嘉委员会客室邀请专家会诊红寺堡区枸杞发展瓶颈,助力枸杞产业品质提升;62日,教育、医药卫生界委员深入城乡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课堂教学、传统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方法进校园服务活动;714日,由农业界别委员工作室牵头,联合工商联、科技界别委员,以“安全隐患排查从我做起”为主题,赴有关政协委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安全隐患排查宣传。在区政协四届23次主席会上研究调整了2023年红寺堡区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委员分组,随后各基层联系点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活动,目前太阳山镇、柳泉乡、大河乡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在主席会议成员牵头下开展了3次了解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活动,打通了委员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按照主席会议确定的季度社情民意信息报送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委(办)责任,积极向自治区政协报送委员社情民意信息,截止8月底,向自治区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5篇,其中被“社情民意”采用1篇、“宁夏政协信息”采用1篇、“自治区12345”采用2篇,总体采用率26.7%,总得分位列各县区第7名。三是四届区政协换届以来组织委员培训履职通使用3次,积极引导政协委员使用履职通App。今年以来,使用App会议签到118人次,录制政协“委员大讲堂”三期,点击率达52次,利用履职通App“功能型党支部委员学习交流群”线上定期推送学习资料,履职通上传政协工作信息57篇;履职通App软件还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使用App提交社情民意信息、网络议政、提交提案等正在逐步开展。四是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协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并经四届区政协第27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和要求,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透明考核,杜绝考核中的“好人主义”。

(四)关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内容专题学习10次,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结合自身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交流研讨15人次;通过政协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带头围绕国家安全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讲专题党课1次,同时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五述”报告。在2023年第二期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班上安排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培训讲座1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王应文“草根律师王应文”快手普法直播间宣传作用,积极引导政协委员学法守法用法。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区政协机关干部理论学习2023年第19次会上将《吴忠市红寺堡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红财发〔2018226号)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宁政协办发〔202125号)、《吴忠市红寺堡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红财发〔20182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委员活动经费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政协委员履职误工补助及往返交通补助标准。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审差旅费报销流程,报销时报销人须提供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差旅费报销审批单和相关佐证文件或电话通知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排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经查询20226月份账务,采购办公家具费用共支出46680元,其中:采购办公家具44100元,购买办公椅、沙发坐垫2580元。经核查资产系统,采购办公家具44100元均已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办公椅、沙发坐垫均为低值易耗品,无需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202210月采购防疫物资时,受“9·20”疫情影响未询价,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范询价程序,做好资料收集归档,杜绝询价采购不规范现象。三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2022年受疫情影响,委员外出培训、调研学习等活动未开展,培训预算等支出执行偏低,今后将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确保今后在订立合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对“书香政协”委员书屋打造项目完善了相关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六)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3次。今后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加强支部品牌创建。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经核实,20217月政协机关支部委员会研究发展党员培养联系人调整事宜,去除列席人员参与表决人数不影响表决结果;政协机关党支部今后将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研究表决相关事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已及时与2022年以来不能经常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退休党员沟通,经沟通其本人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社区,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今后,政协机关党支部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及时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挥政协机关政治机关政治作用,加强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带头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今后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并将参加情况进行党内公示且上报机关工委备案。三是经核查,跟班学习秘书陈智慧同志202124日组织关系还未转到政协机关党支部,因此在原单位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材料收集整理中将其在原支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装入了档案,今后机关党支部将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今后将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上将对未参会的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并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八)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担当作为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区政协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红组发〔202067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团发〔202178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红寺堡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规范请销假报备制度,每月公示机关干部考勤情况,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对代签、不及时签到的干部每月进行通报并及时提醒约谈;进一步完善了《红寺堡区政协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在年终考核时将严格按照方案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站位、履职服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不断增强热爱政协工作的情感,厚植政协情怀,努力缩短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机关提出的“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求的差距。

(九)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和巩固方面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认真排查研究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形成“三个清单”;进一步发挥功能型党支部作用,结合区政协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开展活动、凝聚共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将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和本轮巡察相结合,全力做好边整改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政协机关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定期开展“回头看”,以整改成效促进政协机关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学习,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全会精神等内容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切实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严明纪律,深化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建工作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中央、区市党委及红寺堡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及要求,在加强学习上作表率,提升履职水平、增强服务本领。

(三)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剖析检视、深挖根源、以点带面;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清零。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破立并举、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固化整改成果,对所有反馈问题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消除“面”上的事,更注重成果转化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根”上的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53—2752500;电子邮箱:hsbq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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