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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22-00170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1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2022年秋季学校开学情况督查的通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2022年秋季学校开学情况督查的通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局各股室:

为全力做好学校、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常规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平稳开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校开学准备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红寺堡区教育局组织全体责任督学对辖区内学校秋季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师生、电话询问学生家长等方式,对辖区内149所学校(园)假期师生外出返宁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制定、食堂管理,办公卫生用品购置、卫生清扫、学生报到、教师到岗、教学管理、教育收费共计10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一是学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教育局安排,严格落实师生假期返宁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二是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充分,办公卫生用品购置到位,环境区域卫生清扫彻底;三是学校科学谋划,制定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四是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未出现搭车收费或乱收费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各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作为,很好地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详见附件)

三、整改要求

(一)建立问题反馈机制

1.责任督学是学校问题发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熟知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依法依规督导,应及时发现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责任督学在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评估)中发现学校(园)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给督导室。

(二)建立问题整改机制

1.督导室对责任督学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

2.督导室对学校(园)整改的问题,形成督导通报反馈给学校(园),同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局相关股室。

3.局相关股室负责督促学校(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如期完成整改。

4.学校建立教育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五有,一落实”机制。问题整改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目标,有清单,有人管,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问题整改落实

1.学校、局各相关股室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责任区督学和教育局督导室。

2.学校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102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教育局督导室。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8月学校开学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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