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区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项目建设公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15年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20〕2号)及《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红政办发〔2021〕5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公示如下:
附件:红寺堡区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统计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2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项目建设公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15年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20〕2号)及《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红政办发〔2021〕5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公示如下:
附件:红寺堡区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统计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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