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截至4月底,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44万元,增长11.28%,完成年度预算的37.86%,快于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3080万元,增长8.15%,完成年度预算的36.24%,快于序时进度2.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764万元,增长13.99%,完成年度预算的39.31%,快于序时进度6个百分点。收入增速位于全自治区第十四、吴忠市第四、山区九县第五。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增值税993万元,增长22.29%;企业所得税360万元,增长73.91%;个人所得税155万元,增长103.95%;城市维护建设税175万元,降低43.18%;房产税67万元,增长28.85%。专项收入257万元,增长52.98%;罚没收入501万元,降低39.9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8万元,增长49.1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截至4月底,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3367万元,同比增长1.31%。支出增速位于自治区第七、吴忠市第三,山区九县第一。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4万元,降低47.49%;教育支出15970万元,下降2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4万元,降低34.27%;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降低73.51%;城乡社区支出896万元,降低79.71%;农林水支出44988万元,增长156.30%;交通运输支出7869万元,降低2.33%;住房保障支出942万元,下降61.12%;债务付息支出4713万元,增长219.0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截至4月底,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3万元,下降44.5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136万元,下降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