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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19-0014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国库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1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2019年第三季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分析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2019年第三季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分析情况

  红寺堡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预算执行措施,狠抓收支任务落实,着力研究解决预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财源培植,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的大环境下,我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9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1995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税

收收入预算为12890万元、非税收入预算为91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全年完成276779万元,同比增长3.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0000万元,较上年增长32.2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9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5.40%,降低16.83%,慢于序时进度19.60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53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1.23%,降低11.54%;非税收入完成68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5.46%,降低20.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392万元,增长5.09%,快于序时进度7.06个百分点,其中:八项支出完成130835万元,增长7.1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9月份,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37万元,增长331.33%,主要是今年土地交易量活跃,土地出让收入及时缴库。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224万元,增长219.92%。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1-9月,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民生保障覆盖、向社会事业延伸。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公共安全、教育和科技等“八项”支出达130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56%,增长7.10%;民生支出200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71%,增长8.13%。其中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资源勘探信息、债务付息等支出增幅均超过30%。切实保障了我区环境治理、市政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的实施。

   (二)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从1-9月份收入结构看,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为46.43%、59.31%、58.82%、57.56%、56.99%、57.77%、55.30%、55.95%、43.61%。非税收入占比过大,收入结构不合理。一是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低、税源结构单一,税收收入规模小,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靠非税拉动;二是中烟捐赠收入、新庄集乡风光电项目招商、水费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影响。由于非税收入具有不可持续性发展的特点,既能抬高收入基数,也会降低收入增速,造成财政收入起伏波动,地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下降。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税收收入减收严重。1-9月税收收入完成5314万元,降低11.54%,从入库情况来看,增减特征明显且不容乐观,一是减税降费效应逐步显现,截止到9月,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减免税额,随着4月以来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影响和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税收收入下行压力更大,预计全年减收900万元左右;二是弘德园区划转影响,红寺堡弘德工业园区三月底完成整合,税源企业流失,尤其是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税收贡献大的重点税源企业流失。园区整合对我区全年减收900万元左右;三是增长点不牢固可持续性堪忧,主要是重点税源企业减收明显;房地产企业销售普遍滞缓,销售收入减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尾,外埠纳税人预缴税款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减少,资金支付进度慢,固定资产投资下降,辖区内工程量减少,建筑业减收明显;新能源企业留抵税额大;发电企业政策性退税额度较大,其他新兴服务业力量薄弱。税收收入主要矛盾为减税力度加强与税源增长乏力,我区财政收入走势艰辛,增收难度加大。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由于我区经济结构单一,无有效财源,1-9月财政收入完成12185万元,但税收收入占比仅为43.6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但是与之对应的支出逐年增加,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债务化解、教育、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多,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地方财政保障压力大。随着减税降费效益显现、工业园区整合影响、房地产交易市场低迷、固定资产投资下降、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等因素影响,我区财力趋于紧张,财政保平衡难度大。

    (三)对上级补助收入依赖性强。从收入结构看,随着国家调控力度的延续,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普惠性政策落地生根,税收收入保持快速增长面临巨大压力;从财政支出比例来看,1-9月,我区本级财政收入仅占财政总支出的5%,财政收入自给率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都很困难,发展只能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的建设和发展需要。

    (四)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1-9月,我区政府固定投资下降,辖区内工程量减少,建筑业减收明显,资金支付进度是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各部门后,由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或前期资金支付条件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大部分资金在部门滞留,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影响了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时影响了税收收入增长。

    (五)暂付款规模较大,消化难度大。截至9月底,红寺堡区财政国库暂付款余额35774万元,全部是历年占用转移支付资金而形成的。以目前2个亿的财力,难以偿还。

    (六)政府各类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2019年债务还本需求1451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的72.57%,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且逐年增加,债务的还款压力与有限缓慢增长的地方可用财力之间的矛盾,将导致财政保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税收征管措施。针对我区建区时间短,经济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等诸多问题,我局认真分析了近年来税收情况,从长远6项措施、近期10项措施提出了具体的税源培植及增收措施。下半年,我局将从近期增收措施着手,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一是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强化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对我区风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企业的税金留抵情况开展税务稽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和监控。定期对重点企业注册经营和纳税情况开展分析,密切关注税收变化较大的行业或重点企业情况;三是加强政府主导的建筑施工安装项目税源控管。积极和建设单位联系,支付工程款时要求外地施工企业提供红寺堡区税务局的预缴税款完税证明,确保工程税款不流失,形成短平快税源,短期内促进税收增收;四是加强非政府主导的域外来红企业建筑施工安装项目税源控管,防止包括项目相关人员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各类税收流失;五是合理规划闲置土地,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土地挂牌出让直接增加政府基金收入,带动项目建设,增加税收收入,拉动我区经济发展。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严禁采取虚收空转、乱收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对于应征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三)强化预算执行,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突出财政的公平性、惠民性,在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支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增长机制、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卫生健康发展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领域资金需求。

   (四)做好收支预算管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盘活变现政府存量资产,摸清我区资产存量情况,挖掘潜力将变现收入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缺口。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力争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将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盘活部门存量资金,认真梳理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通过部门自查和财政抽查的方式督促及时上缴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尤其对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按规定及时上缴,调整用于亟须支持的项目。

   (五)加强对部门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各部门资金使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上线部门实有资金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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