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对财政规范性(制度)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37件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在官网、其他文件或会同其他部门另行公布的,以相应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8月4日
附件:1.废止的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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