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