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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5/2018-0747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卫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2-28
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红寺堡区第2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红寺堡区第2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红寺堡区

第2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爱卫办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安排,2018年3月2日,红寺堡区将开展2018年第2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动手,清洁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日。

三、活动安排

3月2日上午,清洁本单位环境卫生。下午14:00—17:00,各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一组织本辖区各单位、居民、各商业网点业主等对所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商业网点等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单位部门继续按照各自卫生清洁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本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清除春节后积存的各种垃圾杂物,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落实“门前三包”,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整治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汽车站、火车站、农贸市场、老旧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庄点、沟渠湖泊、待拆迁空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倾乱倒;清扫街道两侧、小微公园内垃圾;清理城区河道、湖泊、沟渠沿岸垃圾杂物。重点整治罗山商城、牛羊肉市场、综合市场及各乡镇街道、市场的环境卫生。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做好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定活动方案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大城乡重点区域中各自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我区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等真正脏点、难点和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提高活动实施效果。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及居民的工作积极性,组织辖区更多的单位和居民参与到此项活动中,确保“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要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及日常保洁,防止环境卫生问题的反弹。

(二)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继续加强“爱国卫生日”活动宣传工作,须在各自卫生责任区、村镇、街道、市场等人口集中地至少悬挂或刷写1条爱国卫生宣传标语;要利用电子屏、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爱国卫生宣传,特别是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商业区、车站等地,利用电子屏播放“爱国卫生日”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提高活动实效性。本次“爱国卫生日”活动,爱卫办将联合创卫办进行现场督导,对不开展活动及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组织安排和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环卫清扫保洁制度,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活动日当天,各单位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辖区、单位及所监管行业的“爱国卫生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逐步建立全过程督查落实机制。各单位须于3月2日下午5点前将活动照片及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区爱卫办,3月5日下午5点前,将活动简报报送区爱卫办。

联系人:穆贵   联系电话:0953—5089930

                 QQ工作群:535542057

    附件:红寺堡区“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爱卫办、吴忠市爱卫办

吴忠市红寺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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