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困难群体救助工作,使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安心温暖的冬天,按照红寺堡区民政局开展慰问越冬困难群众的通知要求,柳泉乡以“四项有力举措”对辖区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核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柳泉乡成立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两委”班子和相关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督查组设在柳泉乡民政办,督察组负责对全乡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必须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的程序和“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健全档案资料。按照受灾群众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大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严禁按受灾人口平均发放,严禁在发放过程中发生挤占挪用、私分救助款物和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同时乡民政办牵头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实施、救助对象审批管理和救助款物发放等工作,并做好冬春救助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救助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人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乡民政办联合纪检办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各村上报困难群众的20%进行了入户督查核实,同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对存在虚报冒领的现象将严肃问责处理,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撰稿:谢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