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乡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我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5月15日上午我乡工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补选产生了第三届工会委员、工会主席1名。
大河乡工会委员会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起草了工作方案和办法,印制了选票。会议应到工会会员65名,实到51人,符合法定要求。
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表示,工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工会会员,关心爱护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建设“职工之家”,畅通工会会员意见、建议反映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好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团结、和谐、奋进、互助的机关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