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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妇联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贷款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8-0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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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8月2日下午,红寺堡区妇联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贷款工作推进会。区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妇联主席、副主席,财政局,就业局,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社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各乡(镇)贷款发放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贷款工作任务;传达学习了《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文件精神,对新的贷款政策做了详细的解读;妇联、就业局与经办银行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

最后,区妇联主要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富民战略”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妇女创业就业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让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民心工程,各乡(镇)妇联要把农村妇女创业就业作为工作的主要抓手,把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这项工作抓实办好,提高妇女发展能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提高新政策知晓率。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乡村两级“一呼百应”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工作平台开展贷款新政策的宣传,结合各种会议、节日活动宣传贷款优惠政策,让更多妇女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真正把贷款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切实保障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抓实见效。区妇联、各乡(镇)和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对申报的贷款积极对接发放工作,对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快捷、效办理贷款,确保完成年度贷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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