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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政府召开2018年第2次廉政工作会议
时间:2018-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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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红寺堡区政府召开2018年第2次廉政工作会议,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吴忠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府区长谭兴玲出席并讲话,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主持会议,政府副区长涂德望、芮秋华、苏达志、马占斌、王栋和弘德慈善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徐明勇、区长助理苏文忠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和区、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恪尽职守勇担当,主动作为抓落实,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班子集体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精心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管好身边的人,管好份内的事。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干部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会议强调,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关键在于各级干部的精神状态,根本取决于抓落实的执行力。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组织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思维、认真履职,努力展现新作为,奋力开创新局面,交出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新答卷,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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