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寺堡区全面践行治本安全观,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公检法司协作推进,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升,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及再犯罪情况。
一、强化力量,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推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设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明确由专职主任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日常工作,由司法厅下派社区矫正警察、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工作人员2名协助开展工作。
二、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刑罚执行力。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宁夏社区矫正执行规定》,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委托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教育矫正、帮困扶助、考核奖惩和矫正解除与中止等五个环节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四色分级管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保证人制度。及时开展“两类人员”排查摸底走访活动,建立台账,努力实现两清,即刑释解教人员底数要清、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清,建立健全日常教育制度,预防和阻止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建章立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本着执法公正、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特殊人群管理应急预案,形成多部门联防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防联动,正确使用执法装备、有效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三大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