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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红寺堡区2024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4-04-23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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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宁农批发〔202414号)和《红寺堡区2024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方案》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对红寺堡区2024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具备与农民培训、合作社培训和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相适应的培训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与农民、合作社培训等相适宜的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分别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配套的设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培训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档案,对培训全程记录等工作,能真正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熟悉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有丰富的农民培训、合作社培训和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经验,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优先选用

6.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参与遴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

7.严格按照国际农发基金项目管理手册要求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并遵循自治区有关培训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遴选程序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送到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参加资料初审。申报资料包括《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培训资质、征信信息、财务审计报告、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中国信用资料等。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分由高到低选取3家培训机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联系人:雍艳霞

联系电话:0953-5098510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西街3号


附件: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4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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