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遗工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联合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并邀请专家,对申报的红寺堡区级非遗工坊进行了评审,共有4家工坊拟认定为红寺堡区级第一批非遗工坊。现将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19日至2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办公室进行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联系电话:0953-5099690
附件:红寺堡区级第一批非遗工坊推荐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级第一批非遗工坊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