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主亲属:
为保障红寺堡区重点项目推进,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3日、6月11日分别印发迁坟公告,涉及大河乡政府后山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两处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区(具体四至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查询)。公告下发后大河乡人民政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坟墓进行编号、进行亲属登记、入户宣传等方式对墓主家属作迁坟动员工作,但仍存在坟墓无人认领的情况,其中大河后山(三山子附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区无人认领坟墓12座,大河后山(养殖场附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区124座。目前,迁坟进度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土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推进、验收和开发利用。根据2021年12月12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迁坟推进会议精神,今年重点项目区域内坟墓务必于2022年1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完毕。逾期未搬迁的将由大河乡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大河后山占补平衡项目区坟墓进行集中统一迁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墓主亲属自负。
联系人:尤喜多 13639530907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