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辖区各项生产建设项目正常开工建设,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各生产建设单位通过网上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进行“不见面”评审,需要开展现场查看、技术评审的项目,可采取视频直播、视频录像、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建设单位、评审单位采用电话、微信、QQ等在线沟通工具或快递方式,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废止。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或自治区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从其规定。
联系人:胡彩莲 联系电话:0953-5090459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