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政务公开利企便民。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依照《条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3、熟悉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税收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综合执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并了解主管部门业务工作。
4、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
二、聘请人数
共20人。因2019年聘请的19人中,有13人同意续聘,现向社会公告再选聘7人。
三、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期自聘用证书颁布之日起计算,每届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四、监督员职责
1、监督范围为各乡镇、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2、监督内容为各乡镇、部门在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的公开情况,政策文件和审批事项的公开情况,服务承诺的兑现情况。
3、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召集的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座谈会及组织的其他活动。
4、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通过网查、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办反馈,重大问题由政务公开办会同有关单位解决。
五、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有意向请填写《红寺堡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可下载,网址:http://www.hongsibu.gov.cn/xwzx/gsgg/),纸质版送至区政府办公室335室。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20日。
2、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应聘人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人选后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证,并组织培训。
联系人:杨 民、王元凯,联系电话:0953-5098218。
附件:红寺堡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务 | |||||||
个人基本情 况 (2016年以来工作经历) | ||||||||||
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