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宁环督办发〔2018〕2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014项“宁夏移动公司将移动基站的设备安装在红寺堡区罗山花园小区9号楼3单元101号房间,空调风机噪音污染严重,基站选址不合理,担心有辐射污染”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6日,共5天。
一、整改目标
拆除产生噪音污染的空调机;对选址不合理的基站重新选址,在基站下单独建设机房;对基站电磁辐射污染进行检测,测试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整改措施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公司进行整改,拆除机房的空调,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基站电磁环境进行检测;铁塔公司重新在选址,在铁塔旁单独建设新机房。
三、完成情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公司已将红寺堡区罗山花园小区9号楼3单元101号房间的空调机及基站设备搬离,并在铁塔旁单独建设了新机房,做到了彻底整改。
联系电话:0953-5089997
附件:整改前后对比图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