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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时间:2019-03-13 来源: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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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寺堡区道路交通实际,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红寺堡区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区道路及农村重点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重点集中打击拉水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3、大中型货车改型、渣土车不按规定遮盖篷布等交通违法行为;

4、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5、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飙车行为等。

三、整治措施

(一)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将全员参与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合理安排勤务部署,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二)整治期间实行“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处一律按上限处罚, 并对扣押的无有效手续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3、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无牌无证车辆请自行报废。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953—5098680、5098682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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