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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洁净家园•喜迎双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1-22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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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我国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在春节前自觉开展卫生大扫除营造节日氛围的良好习俗,俗称除旧迎新。营造干净、整洁、祥和的节日氛围,是彰显我区干部群众发扬优良传统、珍爱家园、保护环境的具体表现,更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在春节、元宵两节到来之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洁净家园喜迎双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9115日开始至129日结束。

二、活动要求

一是整治办公区域卫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桌椅及各类资料、书籍摆放整齐、有序;楼道、窗户等擦拭干净,垃圾箱等摆放整齐;办公区域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卫生死角。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除打扫办公室卫生外,还要彻底清除办公场所周边环境卫生。

二是整治包抓区域环境卫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划分的环境卫生包抓区域,对区域内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扫区域主要包括人行道、道路两侧隔离带、林带、树池内烟头、纸屑、塑料袋、残枝败叶等垃圾和路灯杆、橱窗、墙体牛皮癣,同时,要对包抓区域内棚户区拆迁范围内垃圾进行清运,确保无卫生死角。

三是整治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新民街道办、各社区要发动小区物业、居民对小区门窗、楼道、广场、绿化带等内外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集中对乱堆乱倒、乱搭乱挂、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四是整治市容市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商户、小区居民、群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各商铺、住户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垃圾清理,以及对乱停乱放、乱堆乱倒等现象的制止。规范节日市场秩序,为烟花爆竹和小商小贩的划定摊位,并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全面清理城乡乱堆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马路市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集中清理沿街墙体、灯杆、箱体及其它沿街设施上的各类牛皮癣小广告。

五是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各乡(镇)要发动群众对村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乱堆乱倒垃圾以及村庄内杂草进行清理;集中对盐兴、滚红、恩红、滚新、柳城等公路、铁路两侧乱堆乱倒及漂浮垃圾进行集中清理;集中对清水河、苦水河、红柳沟等沟道河道垃圾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

六是整治每家每户环境卫生。各乡(镇)、村要发动群众对各自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对巷道、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柴草堆、砂石堆、粪堆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堆放整齐有序。组织群众认真打扫庭院、屋内环境卫生,对铺盖、被褥等进行清洗

三、保障措施及运用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成立王荣同志为组长,关保智、王栋、张致强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环局,浦彦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督查评比

1.各乡(镇)要安排干部包抓行政村,督促指导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对每家每户开展评比活动。每个村庄评选3户环境卫生整治模范户,由乡(镇)每户给予500元奖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奖励资金从2018年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费用中支取。

2.新民街道办要组织各社区对各小区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评比活动。

3.128日起,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比,由区委办牵头,建环、农牧、水务、林业等部门配合,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前三名;由政府办牵头,宣传、卫生、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对各部门、驻红各单位、各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前三名。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分别对乡镇、部门(单位)、各小区评出的前三名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第一名各奖励5000元,第二名各奖励3000元,第三名各奖励2000元,奖励资金从2018年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费用中支取。

(三)其它事项

1.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本次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宣传部、广电中心要做好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单位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要进行曝光。

2.强化问责,务求实效。为确保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主要负责人在红寺堡电视台进行公开表态,并限期进行整改。

3.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对涉及各个单位的卫生区域,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阻挠集中整治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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