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7〕19号)、《关于做好2017年红寺堡区扶贫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红开办发〔2017〕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红寺堡区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的补充通知》(红扶办发〔2017〕49号)文件要求,我乡(镇)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借款贴息对象进行认真审核,涉及张小昆等595户贴息金额176167.8元。现对核查的名单进行为期7天(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的公示(公示花名册附后),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河乡人民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