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广大退役士兵: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区退役士兵基本情况,更好的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服务保障,决定对全区退役士兵开展信息采集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户籍在红寺堡行政区域内所有健在的退役士兵。
二、登记日期
2018年7月20日至8月17日
三、登记方式
退役士兵携带以下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登记:
(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退伍证丢失的需提供本人退伍档案中的加盖人民武装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立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享受低保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建档立卡户的提供建档立卡证及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
农村户籍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登记,城镇户籍退役士兵到新民街道办登记。
请广大退役士兵看到此公告后携带相关证件尽快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登记,逾期不再予以登记。
联系人:红 寺 堡 镇: 杨明芳 18295531014
新 民 街 道 办: 张 雄 15209539711
太 阳 山 镇: 王慧霞 18195277676
大 河 乡: 尤喜多 13639530907
柳 泉 乡: 田 平 13519556450
新 庄 集 乡: 杨 鹏 1580963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