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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时间:2018-05-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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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区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区道路及农村重点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重点集中打击黑水车、黑渣土车无牌无证上路、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停乱放;

3、酒驾、醉驾、超载、超员;

4、大中型货车私自改装改型、加装高栏、渣土车不按规定遮盖篷布等;

5、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违法载人行为;

6、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飙车行为等。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并对扣押的无有效手续机动车采取强制报废,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3、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9535098680      09535098682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8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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