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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招聘城乡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时间:2018-0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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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充实一线人员,现面向红寺堡区范围内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城乡综合执法协管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社会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无明显肢体功能障碍。

3.具有红寺堡区户口(户籍转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之前)。

4.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6110日至2000110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适当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7.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115—2018117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六盘山路南1号)

3.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综合执法局负责在报名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4.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现场裁判的方式进行(具体以2017年宁夏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为标准)。

体能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实际人数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统一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寺堡区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

(五)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后,由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上岗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离职或经考核不合格人员等原因造成录用空缺的,依据参加考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五、招聘人员待遇

试用期工资1480/月;试用期满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后)不低于2080/月。

咨询电话:0953--5099700    0953--5080011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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