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红寺堡区大河节灌站自发移民遗留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大河节灌站移民核查安置方案>的通知》(红移组发〔2015〕1号)等有关规定,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6月份对原登记在册的大河节灌站164户自发移民群众进行了搬迁安置。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有196户登记在册的自发移民无法取得联系,导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现将该196户自发移民的基本信息进行公告,以上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内,请到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办理移民搬迁安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大河节灌站自发移民搬迁安置指标。
联系人:姜伟。联系电话:0953-509518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