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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7-1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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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郭勤同志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参照《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办法》的规定,会议对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132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和红寺堡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改革,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为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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