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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宁夏又1位康复者成功捐献血浆!
时间:2020-02-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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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上午,又有1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成功捐献血浆400毫升这也是宁夏完成的第二批次恢复期血浆采集。

        

       今天的捐赠者,是在湖北工作的谢先生。

       他年前返乡到闽宁镇家中过年,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治疗后治愈出院。

       听说康复者的血浆可以帮助救治新冠肺炎危重症患者,他毫不犹豫主动联系院方表示愿意捐献血浆。在经过专家评估后,谢先生符合捐献血浆要求,他于今天上午完成了捐赠心愿。

       他说:“我很不幸在这次疫情中成为确诊患者之一,但我也很幸运,在住院期间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组织的关爱,更得到医务工作者的精心照护,最终得到康复。我要将这份爱传递下去,让更多的患者得到救治,希望大家早日康复。”

       血浆采集后,将很快运回到宁夏血液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血浆病毒灭活、分装制备过程后再次送往临床用于患者救治。

       2月22日首批恢复期血浆采集结束后,宁夏血液中心加班加点完成血浆实验室检测、病毒灭活、分装制备等过程于当天23时50分发往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用于患者救治!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对于重型、危重型病人,可以采用彻底康复病人的恢复期血浆进行治疗。

据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专家介绍,从临床病理发生过程看,大部分新冠肺炎患者经过治疗康复后,身体内会产生针对新冠病毒的特异性抗体,可杀灭和清除病毒。

目前在缺乏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的前提下,采用康复者恢复期血浆制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亲爱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朋友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热切期盼康复的您捐献血浆传递爱心为更多还在与病魔战斗的病友们带来生命的希望捐献条件

1、 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中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新冠肺炎患者;

2、 年龄18-55周岁,无经血传播疾病,符合无偿献血健康要求,经临床医师评估可以捐献血浆者;

3、 无偿捐献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全血200毫升,发放《献血证》;

捐献地点:宁夏血液中心位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爱心献血屋

咨询热线:0951-5020537 5021239

联 系 人:1399531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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