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红寺堡区副总河长、红柳沟河长杨海峰同志带领建环局、水务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河长办、红寺堡镇、新庄集乡及沿河村级河长就“清河行动”交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督查。
各责任单位就“清河行动”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红柳沟河长带领参巡人员沿河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巡查,对沿河围垦、非法采砂、乱倒垃圾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交办给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整改一项进行销号,直至问题整改完成为止,最终实现红柳沟的“水清、岸绿、河畅”。
杨海峰同志最后强调:一是将此次督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分类汇总后以河长交办令的形式下发给河长制各成员单位。二是依据红寺堡区“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区河长办要对红柳沟的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河长专报上报总河长、副总河长。三是要求责任单位要齐心协力、各负自责,按照河长制六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治的保护局面。